为做好外国语学院按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及学生转专业工作,依据《天津商业大学按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及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20]46号)、《2024级按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及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教务处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17号通知)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
一、指导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根据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与领导:
成立外国语学院“本科生选择专业及转专业工作小组”,在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外国语学院24级按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及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桂涛、王占斌
组员:王忆云、孟凡荣、荆红艳、郭金英、杨斌、杨森、巩佳芳、曹丽丹、王芳、杨拓、宁海霖、刘淑梅、孙苏葳、王竹、张晓斌以及学生监督代表4人
三、类内学生选择专业方向工作实施细则
1.5月15日之前举行专业内选择方向说明会,由各专业方向教师说明各方向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优势。2024级英语专业分为商务、英法、卓越商务实验班3个方向,每个方向拟招收35人;日语专业分为商务、翻译、卓越商务实验班3个方向,每个方向拟招收35人,翻译专业不参与专业内选择方向原班级整体编制不变,仅根据转出人数和转入人数进行适度调整。 如有专业方向不满足开班人数,会根据学生报名情况适当调整各方向录取人数。
2.5月19日之前学生根据个人兴趣自主选择申报专业方向。
3.5月20日,统计学生报名情况,各专业方向按报名学生第一学期的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由高至低排列名次,5月21-22日公示类内学生成绩及排序结果。
4. 公示无异议后,由外国语学院“本科生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排序审定录入各专业方向学生名单,未能被所选方向录取的学生统筹安排到未完成招生的专业方向。录取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审核通过后,5月28-30日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5. 学生签字确认最终录取结果,并将最终录取结果上报教务处,并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细则如有未尽之处,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