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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天津商业大学外国语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24

天津商业大学外国语学院2025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根据《天津商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执行政策程序、择优保证质量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7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细则、遴选和培训复试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复试模拟演练、组织实施复试、审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招生信息公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招生计划

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在专业间进行调整。

四、组织形式及安排

1.复试组织形式: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2.复试安排:3月26日进行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4月7日前完成复试录取工作。

3.具体时间、地点以复试通知为准。

五、复试生源范围

1.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若合格生源不足复试差额比例要求的人数,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2.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审核通过的,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六、考生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初试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成绩单原件(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英语水平测试证书(CET-4、CET-6等)

6.加分项目证明材料(《天津商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规定的加分政策、照顾政策等相关支撑材料。

7.学习、科研、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等其材料

8.天津商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原件(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9.复试费缴纳成功截图(注明报考专业、复试批次、考生编号、姓名)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须在3月24日前提交第1-9项材料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版。考生每件电子版材料以“材料名称+姓名”命名,所有电子版材料放置一个文件夹,以“报考专业+复试批次+考生编号+姓名”命名,例如“英语笔译一志愿100693123456789张三”,文件夹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邮箱983512918@qq.com。

七、复试

(一)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方式: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2.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①专业复试(笔试、面试);②同等学力加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2)专业复试科目见《天津商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笔试:英文翻译与写作。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段汉英翻译和撰写一篇英语议论文。笔试时长为60分钟。主要考查学生的英语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面试参考指标:

知识储备、语言表达、交流能力

②态度、举止、礼仪

③研究兴趣和潜力

④获得荣誉、奖励,取得各种证书、专业资格情况

⑤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取得的专业成绩、科研业绩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英语应用文写作》和《商务英语翻译》,加试方式为笔试。

(二)成绩计算

1.复试各项目占复试成绩比重

复试成绩权重为:笔试占复试成绩的40%,面试占复试成绩的60%。

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复试面试和笔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初试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科目的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录取

1.录取规则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依次比较如下成绩项: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初试业务课一成绩(翻译基础-英语),初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翻译硕士-英语)。若考生上述成绩均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于公示期结束前及时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定向就业的考生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5.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8)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6.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和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按照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2.复试前,考生签署《天津商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考试纪律及考生所签署的《天津商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信息公开

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学院网站公开以下内容: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2-26653720

举报投诉电话:022-26675772

                      

                     外国语学院

2025年3月24